區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區屬各社會組織:
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民政部、省民政廳和市民政局相關部署要求,現就開展2023年度區屬社會組織年度檢查(以下簡稱“年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檢對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在蘇州市姑蘇區注冊登記的社會團體(以下簡稱“社團”);2023年6月30日前在蘇州市姑蘇區注冊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民非”)。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從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截止,逾期年檢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年檢。參檢對象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登錄“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系統”,如實填報《2023年度工作報告書》。
實行“雙重管理”的,參檢對象應于4月30日前提交業務主管單位初審,業務主管單位應于5月31日前登錄“江蘇省社會組織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網址: http://180.101.234.64:18001/borg-online/)完成初審,初審通過后,參檢對象應于8月31日前在“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系統”中完成年檢全部附件材料報送。
無業務主管單位(直接登記和已脫鉤)的,參檢對象應于4月30日前填報好《2023年度工作報告書》,打印年度工作報告書簽字蓋章,并在“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系統”中完成年檢全部附件材料報送。
三、所需材料
(一)社團:只需填報《2023年度工作報告書》,上傳2023年12月份銀行對賬單,無需提交審計報告。
(二)參加年檢的民非屬于培訓機構和養老機構的,需提交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出具的2023年度審計報告;其他的民非只需填報《2023年度工作報告書》,上傳2023年12月份銀行對賬單,無需提交審計報告。
四、操作流程
(一)網上填報
社會組織年檢工作依托“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系統”進行,該系統部署在互聯網,參檢對象自行登錄網上辦事系統開展年檢工作。
1.參檢社會組織應在4月30日前登錄“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系統”完成網上填報。登錄方式:“江蘇民政網”(網址:http://mzt.jiangsu.gov.cn/)→“辦事服務”→“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入口”→“江蘇政務服務統一身份認證系統”,以“法人登錄”方式進入網上辦事系統,選擇“年檢年報”模塊→“點擊開始年檢”→選擇“2023年度”進行填報。
2. 按照系統提示填寫年度工作報告書。
3. 掃描上傳“附件列表”所需材料 (PDF格式),有執業資
格許可證的社會組織請掃描上傳執業資格許可證(證書正、反頁制作成一個完整的PDF 文件,建議不超過5M)。培訓機構和養老機構請在附件列表“序號1”上傳審計報告,其余社會組織上傳2023年12月份銀行對賬單。
4.點擊“上報”按鈕,系統自動推送至業務主管單位初審。
(二)業務主管單位初審。業務主管單位應在5月31日前提出初審意見(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后,參檢社會組織打印完整的《2023年度工作報告》(雙面打印,A4大小,一式2份),經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送業務主管單位加蓋印章。
直接登記和已脫鉤的社會組織無初審環節,直接進入第三步。
(三)掃描上傳經業務主管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的年度工作報告書。只需掃描第一頁和業務主管單位蓋章頁兩頁內容制作成一個PDF文件(無需整個報告書掃描制作),文件名稱統一設為:社會組織名稱+2023年度工作報告,在6月30日前上傳至附件列表“序號2”“年檢年報掃描件保存”后,點擊“上報”按鈕完成提交。
(四)登記管理機關確定年檢結論。我局依法對參檢社會組織提交的年檢材料進行審核,依據年檢評定標準,結合業務主管單位初審意見,作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檢結論。社會組織持①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原件;②《2023年度工作報告》(簽字蓋章完整);③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僅培訓機構和養老機構的民非提供)前往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地址:平川路510號1號樓815室)提交紙質材料,登記管理機關確定年檢結論并加蓋年檢結論印鑒。
(五)登記管理機關發布年檢結論。年檢結論公示公告查詢地址:1.電腦端http://shzzgs.jszhmz.cn/shzz.html;2. 手機端http://shzzgs.jszhmz.cn/shzz/mobileIndex.html。年檢結論公告后,如發現存在影響當年年檢結論情形的,年檢結論將予以重新確定。
五、評定標準
年檢結論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種。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在2023年度自覺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 定,嚴格按照《社會組織章程》開展活動,內部管理規范,黨組織建設和黨的工作實現覆蓋,年檢結論確定為合格。社會組織有下列情形,情節較輕的,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情節嚴重的,年檢結論為不合格。
(一)社團(23種情形)。(1)未按規定建立黨組織或開展黨建工作的;(2)未將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章程的;(3)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章程核準、負責人備案手續的;(4)未按章程規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5)無特殊情況,未按章程規定按期換屆的;(6)未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負責人超齡、超屆任職的;(7)未正常開展業務活動,或者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的;(8)未按規定設立或者管理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辦事機構、實體機構的;(9)未按規定制定、修改會費標準的;(10)違反社會組織管理規定收取費用的;(11)有領導干部違規兼職取酬的;(12)財務管理或資金、資產使用存在違規情形的;(13)違反規定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14)不具備法律規定社會團體法人條件的;(15)年度工作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16)未按時報送符合要求的年檢材料的;(17)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的;(18)登記管理機關抽查審計發現存在違規問題的;(19)牽頭成立非法社會組織或者與非法社會組織開展活動的;(20)受到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的;(21)未遵守非營利活動準則的;(22)危害國家安全和民族團結、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23)有其他違反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有關政策規定和章程行為的。
(二)民非(19種情形)。(1)未按規定建立黨組織或開展黨建工作的;(2)未將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章程的;(3)未遵守非營利活動準則的;(4)違反規定使用登記證書、印章或者財務憑證的;(5)本年度未開展業務活動,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規定進行活動的(包括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未按照章程規定召開理事會或未按期換屆等情形);(6)無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動場所的;(7)內部管理混亂,不能正常開展活動的;(8)不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修改章程未按規定核準備案的;(9)設立分支機構的;(10)財務制度不健全,資金來源和使用違反有關規定的;(11)現有凈資產低于國家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最低標準的;(12)侵占、私分、挪用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產或者所接受的捐贈、資助的;(1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籌集資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14)年檢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15)未按時報送符合要求的年檢材料,或逾期不參加年度檢查的;(16)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監督檢查的;(17)牽頭成立非法社會組織或者與非法社會組織開展活動的;(18)已不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成立條件的;(19)有其他違反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有關政策規定和章程行為的。
六、工作要求
(一)依法主動參檢,強化自律規范。各區屬社會組織要自覺履行參加年檢的法定義務,嚴格落實年檢制度規定,確保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和完整,全面披露組織結構、黨的建設、業務活動、財務收支、項目實施、兼職取酬以及分支機構設立等情況,結合本次年檢主動對相關事項開展自查自糾,存在違規行為的,應立行立改,不斷提升內部治理規范化水平。
(二)履行審核職能,確保年檢質量。各業務主管單位應依法履行年檢審核和監督管理職能,督促指導所屬社會組織規范填報相關材料、仔細核實重點數據、及時關注年檢進度,并依托“江蘇省社會組織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對參檢社會組織年檢材料進行審核把關,作出初審結論,如期完成年檢。根據民政部、省民政廳社會組織領域風險防控工作要求,請各業務主管單位重點關注主管的社會組織是否存在濫設分支機構(特別是地域性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等風險。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干預糾正,重大風險問題會同公安等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迅速處置。
(三)填報指導
填報電腦操作系統版本需 win7及以上,瀏覽器推薦使用360安全瀏覽器、谷歌、火狐,顯示器分辨率為1024×768以上(推薦1920×1080)。參檢社會組織應當準確填寫各項信息,保證內容真實、完整,信息要素不可空缺,空白處應當填寫“無”或“0”,防止出現數據錯誤、項目遺漏、審核不通過、資料退回補充修改等情況。
為確保年檢年報工作平穩、如期完成,請各區屬社會組織報送紙質材料提前預約辦理。各社會組織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請密切關注QQ群發布的消息,及時跟進年檢進度。
蘇州市姑蘇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
蘇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
2024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