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蘇州市姑蘇區2025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蘇政地〔2025〕417號)文件批準,同意我區征收白洋灣街道富強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3232公頃,現將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項目(地塊)名稱
蘇州市姑蘇區2025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設用地。
二、土地征收的面積、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白洋灣街道富強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3232公頃,其中農用地0.2577公頃、建設用地0.0655公頃。用途均為商業服務業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詳見附圖。
三、征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按《省政府關于重新公布江蘇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標準的通知》(蘇政規〔2023〕12號)和《市政府關于重新公布蘇州市市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蘇府規字〔2024〕6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二)青苗補償標準
按《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市區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蘇府辦〔2014〕205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農村村民住宅補償標準
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補償,由征地單位與被征地村組及農戶根據我區現有政策按實結算。
(四)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
地上附著物補償(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由征地單位與被征地村組及農戶根據我區現有政策按實結算。
四、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本次征收不涉及人員安置。
五、相關事項
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蘇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姑蘇)分局辦理土地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將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辦理。
特此公告。
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
附圖(下圖紅線標識區域為征收范圍):



